代表作时代,多少C刊能高枕无忧

转载自公众号:发表记    

长期以来,我国学术界普遍采用简单量化的方式对学术成果进行评价,由此引发的诸如论文灌水等发表乱象一直饱受诟病。为从根本上扭转这种不良趋势,部分高校和国家主管部门逐步探索适应新时期的学术成果评价制度,南开大学、复旦大学等高校很早即开始探索“代表作”制度;教育部2011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改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意见》中也提出“大力推进优秀成果和代表作评价”。

历经一定时期的探索,2017年,国家层面加速完成顶层设计,明确提出推行代表作制度,淡化论文数量要求。中办和国办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指明了学术成果评价的改革方向。

随后,科技部(自然科学基金委)、教育部、人社部、财政部、中国科协、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部委及地方职能部门依据工作分工,陆续制定下发了层面分明、衔接有序的系列细则、通知、意见,全面全力助推改革落地,在职称、项目、机构、奖项等关键评审评定环节,对代表性成果评定明确给出指导意见。

尤其以2020年科技部下发的《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为标志,代表作制度全面拉开序幕。尽管新制度的实施在实践中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改革过程中可能遭遇某些阻力,需要各大高校及科研院所等机构制定更为细化的操作方案,但在论文评价时讲究代表作的时代已经全面到来。

什么样的成果可以作为代表作

代表作制度的推行使学者们在参与评价考核时面临一个问题,就是如何从自己的成果中选择“代表作”。发表记认为,这种选择需要考虑两种因素的影响,一是长久存续的“以刊评文”机制,二是日益凸显的“影响力”机制。

众所周知,长期以来盛行于科研评价体系的做法是“以刊评文”,即以刊物层次和学界认可度来评判论文学术价值。尽管“以刊评文”因其粗放和轻率受到质疑,特别是一些缺乏外审机制、编辑部话语权过大、刊登关系稿较多的期刊的存在,使得这种做法频遭诟病;但其仍然具有一定合理性。毕竟,如果期刊秉持规范的审稿流程和严格的用稿标准,足够尊重匿名专家的评审意见,那么,经由期刊评审过滤被录用的论文水平是相对优质的,完全可以作为科研评价的重要参考,尤其是当由管理部门或者“大同行”主导评价时。

鉴于此,“以刊评文”的思路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仍然将会存续,对于期刊的惯性印象将使得那些在已被公认的国内外名刊上发表的论文,继续获得青睐,这些期刊既包括处于各个学科中文期刊金字塔尖的少量期刊;以及SSCI/SCIE中的非灌水型高分区期刊。

诚然,能够在这些期刊上发表论文的学者,特别是年轻学者仍然是少数。这时候,“影响力”机制在从发表于普通核心期刊上的文章中选择代表作时就会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那么,如何鉴别论文本身的学术和社会影响力呢?一篇论文,如果能够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较为权威的学术类文摘转载或转引,或者能够被权威新闻媒体报道,自然可以作为其影响力的有力佐证。

除此之外,大多数情况下,对于绝大多数普通学者而言,能够拿来判断论文能否作为“代表作”的标准就是其被引用情况了。如果一篇论文在发表后的一段时间内能够较多地被引用,也就证明这篇论文对于同行的相关研究产生了重要启发,得到了较高程度的关注,也就可以被作者理直气壮地拿来作为代表作。事实上,这种思路早在国际期刊评价领域得到运用,例如科睿唯安在每两个月发布的ESI相关数据时均会公布高被引论文和热点论文。

对中文期刊格局的冲击

在既有的中文社会科学期刊格局中,受惠于基金申请、项目结题、职称评审、研究生毕业等多个场合下的论文发表要求,560多本CSSCI期刊无疑是过得最滋润的,完全不愁稿源。尽管代表作制度的实施对于来自国内期刊的论文数量也做了要求,但这对于上述CSSCI期刊而言,真的是一件利好消息吗?

在代表作制度实施以前,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学者们在填写各类申请书或申请表时,普遍会将所有发表在CSSCI、SSCI/SCIE期刊上的成果一概列出。但在代表作数量被限定在五篇左右的情势下,大部分普通CSSCI期刊上的论文、尤其是引用情况不佳的论文将不会被列出。考虑到相比于论文题目,期刊名称才是可以带给评价者直观感知的,那么,如果一个期刊上的论文越来越少地被作为代表作而出现在各类申请材料中,也就意味着这个期刊的出镜率越来越低,这非常不利于期刊声望的塑造。

因此,中文期刊很有可能因为代表作制度的推行而呈现两极分化,少量传统的顶级期刊将继续作为期刊界的王者傲视群雄,部分在小学科颇有知名度的期刊也会因为较好的被引用情况脱颖而出,余下的大部分期刊可能将会变得落寞,尤其是那些和本学科其他期刊相比,论文被引用情况整体不佳的期刊。